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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出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

转载 2022/04/01 10:31: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汝州交警 作者:汝州交警 1312 阅读 0 评论 11 点赞


清明假期将至,交通出行集中,交通安全风险突出。近日,公安部对近三年清明节期间交通事故进行了分析,并向社会公众发出道路交通安全预警。

从近三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假期首日交通事故集中,每日19至21时交通事故多发。近三年清明节,首日死亡交通事故和较大交通事故占比均为最高,分别占假期总数的35.3%、55.6%。从每天时间分布看,19至21时死亡交通事故占15.4%,明显高于其他时段。


二是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多发,不保持安全车距肇事突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占53%;未保持安全车距肇事最多,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占15.8%。


三是国省道车辆间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超速行驶肇事突出。国省道交通事故中,车辆间迎面相撞事故占16.6%,其次同向行驶车辆侧面相撞事故占14.3%;超速行驶违法肇事最多,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占8.3%。


四是农村道路翻坠事故集中,无证驾驶肇事突出。全国翻坠事故中,45.5%发生在农村道路,且多发于农村山区弯坡路段。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证驾驶肇事最多,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占20.5%。


五是城市道路车辆碰撞行人事故多发,酒驾醉驾肇事突出。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行人事故占18%,其占全国同类事故的48.4%;酒驾醉驾违法肇事最多,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占7.9%。


六是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多发,不使用“一盔一带”问题突出。小客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和较大交通事故最多,分别占总数的40%、61.1%;汽车事故死亡人员中44.8%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和较大交通事故分别占总数的19.5%、11.1%;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员中71.8%未戴安全头盔。


七是南方地区雨天交通事故突出。南方地区雨天交通事故占全国总数的77.3%,其中广东、广西此类交通事故突出。雨天超速行驶肇事风险高,近三年清明假期由此导致2起较大交通事故。


公安部提示——


自驾出行,应提前了解当地祭扫、疫情防控政策和天气、路况信息,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驾车时应尽量避免长途自驾、夜间行车,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开车打手机等违法行为,注意礼让行人。驾乘汽车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全程戴好安全头盔。


高速公路行车,要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遇雨天行车要降低车速,减少变道超车。遇车流量大时注意排队前进,切勿超车插队,切勿占用应急车道。如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驾车行经农村地区,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道路,要减速慢行,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车辆和行人。驾驶面包车和摩托车请勿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驶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请勿违法载人。


假期乘车出行,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站外拉客拼团“黑车”,坚决抵制乘坐超员客车及非载客车辆,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主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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