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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通告》。
目前,“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豫冷链)已上线运行,实现了河南省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管理。
根据通告,全省现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于2021年1月5日前在“豫冷链”中完成用户注册,使用“豫冷链”如实上传库存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等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流向等追溯数据,并完成赋码工作。
自2021年1月6日起,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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