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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解读来啦!汝州老师、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转载 2021/08/27 16:01: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汝州城事 作者:汝州城事 822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8月23日,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对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作出了规定。


Q
如何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A


完善作业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指导辖区学校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教研机构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指导学校制定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强化年级、学科统筹作业量,定期评估效果,并在校内公示。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不得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加强作业设计指导。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Q
如何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A

整体规划设计。各县(市、区)要指导学校将课后服务进行整体规划、系统设计,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不断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创新课后服务的形式。

提供丰富课程。课后服务要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学校办学特色,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开发丰富多样的课程;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等情况,分年级、分层次、系统性、个性化统筹开设课后服务课程。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的同时,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拓展校外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街道社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发挥其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可根据发展学生兴趣特长的需要,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适当引进资质优、行为规范、信誉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但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做优线上服务。各县(市、区)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征集和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以及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拓展学习。

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指导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师资、课程和活动场地等,宣传动员学生和家长报名参加。


Q
如何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A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县(市、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按照省定主管部门、标准严格审批。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各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各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线下培训机构无资质开展线上培训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业务。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校外培训的行为。严禁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无相应教师资格开展培训行为,各培训机构须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严禁各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强化部门联合监督。通过专门举报平台,受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举报,对实名举报“凡举必查”,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查处情况。确保专项整顿取得预期效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家庭校外培训负担。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干部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Q

如何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A

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巩固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入学改革成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解决好择校问题。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确保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都具备规范的要素资源。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缩小校际、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

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规范教材使用。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其他年级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做到应教尽教。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式,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严禁划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探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基本规范,强化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学生学习方法指导、思维过程训练,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学科引领作用,有效整合优秀教学资源,通过开展备、说、讲、评、研等一系列活动,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做好幼小、小初衔接,遵循学生认知与成长规律,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加强教科研有机融合,提升区域一体化育人效果,提高区域教师研修品质,引领和助力教师专业发展,从而为提升学生学科素养服务。

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引入增值评价、综合评价、发展性评价和特色评价,形成一套科学、完备、有效的质量检测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体系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的功能。各县(市、区)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学校评价要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


Q
如何完善“双减”工作保障措施?

A

做好课后服务保障。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保障制度,尽快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相关标准,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

促进家校社协同。进一步明确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探索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体验活动,构建研学旅行、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社区家庭综合实践等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课程体系。推动“育人健心”工程。

强化督导考核。切实把开展“双减”工作情况纳入学校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要把“双减”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当前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对学校“双减”工作的经常性督查。

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舆论引导,采用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让广大家长、学生和社会充分了解“双减”工作政策文件的内容要求,正确认识“双减”工作的意义作用。加强典型宣传,积极报道区域、学校优秀典型案例,弘扬正能量,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和支持“双减”工作。


来源: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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