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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批准,为改善土壤墒情、净化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需要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1年1月24日20时至2021年1月25日。
二、作业点位置及安全影响区域
风穴路街道办事处张鲁庄作业点,作业点周围20km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此次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作业期间,户外活动人员请注意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三)上述作业安全影响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这些弹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请立即报告汝州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建筑物或车辆损毁等意外事件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汝州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汝州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666812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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